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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学习年限超期研究生作学籍清退处理的公告

作者: 时间:2021-03-10 点击量:

关于拟对学习年限超期研究生作学籍清退处理的公告

按照《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现拟对超过学习年限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博士研究生8年,硕士研究生6年,休学计入最长学习年限)作学籍清退处理。本次涉及学习范围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拟清退研究生学籍信息公告如下:

序号

学号

姓名

专业

学院

1

201107044

贺*弘

工商管理硕士

管理学院

2

201107073

纪*华

工商管理硕士

管理学院

3

201208038

*

工商管理硕士

管理学院

4

201308038

严*海

工商管理硕士

管理学院

5

201308059

陈*华

工商管理硕士

管理学院

6

201308028

焦*南

工商管理硕士

管理学院

7

201408034

张*峰

工商管理硕士

管理学院

8

201408106

*

工商管理硕士

管理学院

9

201403008

李*

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10

201409019

翁*雨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法商学院

11

201206048

黎*

化学工程领域

化工与制药学院

12

201303037

成*

环境工程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13

201303045

*

环境科学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14

201306028

*

有机化学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15

201306029

张*鹏

无机化学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公告时间:2021年3月10日至2021年4月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到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院学籍管理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27-81349507。

上述研究生,可在公示30日内主动联系就读学院办理退学手续,学校将按照正常程序授理退学;公示期满后,未主动办理退学手续者,我校将按照文件规定对其作清退研究生学籍处理。 

特此公告。

                                                                       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院

二0二一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