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工程大学简介
武汉工程大学创建于1972年,原名湖北化工石油学院,隶属湖北省。1980年更名为武汉化工学院,改由原化工部主管。1998年划转到湖北省管理,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湖北省管理为主。2006年更名为武汉工程大学。学校是一所以工为主,覆盖工、理、管、经、文、法、艺术、医学、教育学九大学科门类的多科性教学研究型大学,是湖北省重点建设高校,湖北省“一流学科”培育建设高校。学校有武昌和流芳两个校区,占地约2000亩,是湖北省“绿化红旗单位”“生态园林式学校”。设有18个学院(部),1个研究设计院,1个独立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7428人,其中博士、硕士研究生6714人、留学生432人。
师资队伍强。学校现有教职工23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500余人,专任教师中高级职称900余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900余人。博士生导师131人,硕士生导师1039人。有聘任院士3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3人,国家特聘专家1人,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1人,教育部青年长江学者1人,启明青年人才1人,其他高层次领军人才10余人。有“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全国优秀教师”,荆楚好老师,湖北省师德标兵,湖北省劳模工作室等教师群体。在美国斯坦福大学和国际权威学术出版社爱思唯尔共同发布2025年全球前2%顶尖科学家榜单(World's Top 2% Scientists)(榜单分为“终身科学影响力排行榜”和“年度科学影响力排行榜”)中,学校共有27名学者上榜,其中有9位学者入选双榜,11位学者入围“终身科学影响力排行榜”,25位学者入围“年度科学影响力排行榜”。
学科专业强。学校现有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7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类别,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有国家级特色专业5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9个、省一流专业建设点16个,通过教育部工程教育认证专业13个、住建部专业评估(认证)1个。化学工程与技术入选湖北省一流学科培育建设学科。先后获批6个省级优势特色学科群。化学、材料科学、工程学、环境/生态学、农业科学5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获得B+,为湖北省属高校理工类唯一。第五轮学科评估中,化学工程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7个学科上榜。6个学科上榜2024软科世界一流学科。
科研实力强。学校坚持以服务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积极发挥化工及相关学科特色优势,深度融入湖北“51020”现代产业体系,着力强化政产学研用合作网络的战略布局。现建有磷矿及其共伴生资源绿色高效开发利用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磷资源开发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绿色化工过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磷资源开发利用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等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平台78个。在长江经济带与地方共建了湖北三峡实验室等13个科技创新平台,承担了湖北大部分化工产业园发展规划。牵头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52项,先后有309项科研成果获国家、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其中国家科学技术奖7项。与湖北宜化、人福医药等单位在磷化工、电子化学品、麻醉制剂等领域开展联合攻关,解决了磷矿选矿领域的“卡脖子”技术难题,攻克了超高纯芯片用电子级磷酸制备等“卡脖子”技术,为国家延长磷矿资源服务年限超过60年。学校在2020~2021年连续2年入围中国科技成果转化百强高校。学校主办的《化学与生物工程》入编《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国科技核心期刊目录》。
育人质量优。学校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始终把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作为办学的生命线,以学科平台、创新项目、学科竞赛为依托,以学科组织、导师负责、科研主导、项目牵引为手段,打造了一批特色学科创新驱动人才培养项目。探索研究生培养新思路,以提升研究生工程实践能力为核心,与武汉、荆门、鄂州、黄冈、重庆长寿区等共建产业技术研究院,与兴发、人福、百度、华为合作共建学院、实验室,与企业合作共建研究生工作站。构建本硕博一体化培养体系,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持续为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输送各级各类高层次人才。学校在2022年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榜单中排名第19位。本科毕业生升学率达32.64%,位列省属高校第一,本科生、研究生就业率超过95%。53年来,学校累计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20万余名毕业生,留鄂毕业生在60%以上,获评“就业湖北先进高校”。涌现了全国最美大学生、全国优秀大学生、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长江学子等优秀学生群体。据湖北省经信厅统计,以湖北省化工、医药行业为例,在产值1亿元以上的80余家大中型化工、医药单位中,近70%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学校校友,学校被誉为“化工高层次人才的摇篮”。
国际化程度高。学校坚持人才国际化战略,依托湖北省政府“编钟奖”获得者、俄罗斯工程院外籍院士等高水平外籍专家持续构建高规格国际科研平台育人矩阵。与3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60余所国(境)外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多维度合作关系。其中,与科廷大学、佛罗里达理工学院合作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与悉尼科技大学、梅西大学、邓迪大学等高校合作开展中外双证书国际联培教育项目,选拔优秀学子赴剑桥大学、早稻田大学等世界知名高校访问交流,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签署战略协议,深度实施学生留学深造合作,稳步推进中外在校生国际化培养工程。
社会评价好。经过50多年发展,学校在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对外合作与交流等方面均取得了显著成效,办学实力不断增强,社会影响和声誉不断提升。学校在“2025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中,位列全球第727名,中国排名第157名;在2025—2026年U.S.News全球最佳院校排名中,荣列全球高校第884位,中国内地高校第124位。办学成就、人才培养效果、就业工作多次被《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等新闻媒体宣传报道。
武汉工程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报考注意事项
一、招生说明
(一)招生计划
2026年我校硕士研究生预计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2000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246人,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25人,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学制
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
(三)学习方式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四)就业方式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其中,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不转人事档案、户口、组织关系,学校不提供住宿。定向生录取信息上报录取系统时,录取类别为“定向”,并上报定向单位信息。
(五)收费标准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全日制 (万元/年) | 非全日制 (万元/年) | 学制(年) |
0251 | 金融 | 1 | 1.5 | 3 |
0351 | 法律 | 1 | 1.5 | 3 |
0551 | 翻译 | 1 | 1.5 | 3 |
0853 | 城乡规划 | 1 | — | 3 |
0854 | 电子信息 | 1 | — | 3 |
0855 (不含085507) | 机械 (不含工业设计工程) | 1 | — | 3 |
085507 | 工业设计工程 | 1.2 | 1.5 | 3 |
0856 | 材料与化工 | 1 | — | 3 |
0857 | 资源与环境 | 1 | 1.2 | 3 |
0858 | 能源动力 | 1 | — | 3 |
0859 | 土木水利 | 1 | — | 3 |
0860 | 生物与医药 | 1 | — | 3 |
0861 | 交通运输 | 1 | — | 3 |
1251 | 工商管理 | — | 2.8 | 3 |
1252 | 公共管理 | — | 2 | 3 |
1253 | 会计 | 2 | 2.4 | 3 |
1256 | 工程管理 | — | 2 | 3 |
1357 | 设计 | 1.2 | 1.5 | 3 |
学硕各专业 | 0.8 | 1.2 | 3 |
注:最终学费标准以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结果和《武汉工程大学2026-2027学年收费标准目录清单》公示结果为准。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本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另有规定的除外: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限由招生单位规定,下同)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下列专业学位的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1.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报名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报名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3.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以及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的,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名条件(一)中前三项要求。
(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2027年招生起,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中的工业工程与管理(代码为125603)、物流工程与管理(代码为125604)也须符合上述两项报考条件。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推荐免试
我校接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具体详见我校公布的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公告。欢迎广大推免生与我校研究生院或相关学院联系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事宜。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单独考试。截止规定日期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其推免资格自动失效。
三、报名流程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
(一)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参加报名,并按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要求报名。
(二)网上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具体安排以当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报考点通知为准。
四、考试
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初试地点:考生请在网报时选定的报考点参加考试。
初试科目:详见武汉工程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报考武汉工程大学(10490)设计学、设计和工业设计工程等专业,初试科目中含910专业设计A(3小时)、912专业设计B(3小时)、913设计基础(3小时)的考生须在武汉工程大学报考点(4228)考试。
(二)复试
复试具体时间、形式、要求等请浏览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s://yjs.wit.edu.cn/发布的相关信息。
五、“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学校自主确定“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初试成绩要求(一般不高于本单位相应学科专业普通计划考生初试成绩要求)、该计划接受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六、其他事项
招生信息均以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若本简章内容与国家最新政策和要求冲突,则以国家政策和要求为准。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一路206号 邮编:430205
网址:https://yjs.wit.edu.cn/ 单位代码:10490
电话:027-87940025
武汉工程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奖助政策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20000元/生/年。
2.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年,符合国家政策的研究生100%享受。
3.学业奖学金:符合国家和学校政策的研究生100%享受。一等奖学金10000元/年、二等奖学金6000元/年 、三等奖学金 2000元/年。
4.研究生单项奖学金、评优评先奖励及“三助一辅”补贴等。
5.可申请获得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资助、国际学术会议资助和短期出国(境)研修资助。
6.学院设立有各类社会奖学金、校友奖学金等,导师发放生活补贴。
7.符合条件的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贷款,可贷三年的学费和住宿费。
二、推免生
可享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所有奖助政策。
若学校对上述奖助标准及激励机制进行重新修订,则按新标准执行。
武汉工程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报考咨询联系方式
学院代码及名称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办公地址 |
101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电话:027-87195661 | 屈老师 | 流芳校区大化工楼2号楼A区323 |
QQ群:562563573 |
邮箱:405559068@qq.com |
102机电工程学院 | 电话:027-81624809 | 马老师 | 流芳校区4A实验楼208室 |
QQ群:736498861 |
邮箱:576087826@qq.com |
103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 电话:027-87195652 | 徐老师 | 武昌校区二号教学楼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206室 |
QQ群:891629318 |
邮箱:1368264893@qq.com |
104电气信息学院 | 电话:027-87992157 | 徐老师 | 流芳校区4B实验楼321室 |
QQ群:705892928 |
邮箱:474852578@qq.com |
105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 | 电话:027-87992128 | 卢老师 | 流芳校区计算机大楼123室 |
QQ群:661898889 |
邮箱:witcsyjs@qq.com |
106化工与制药学院 | 电话:027-87194882 | 孙老师 | 流芳校区西北区1号楼205室 |
QQ群:698463453 |
邮箱:85116862@qq.com |
107光电信息与能源工程学院、数理学院 | 电话:027-87992045 | 周老师 | 流芳校区二实验楼2楼2213室 |
QQ群:392720238 |
邮箱:644304835@qq.com |
108管理学院 | 电话:027-87992116 | 于老师 (学硕) | 流芳校区文科楼424室 |
QQ群:417553400 |
邮箱:witglxy@126.com |
电话:027-87992195 | 黄老师 MBA、MEM、MPA | 流芳校区文科楼514室 |
邮箱:27196553@qq.com |
电话:027-87992195 | 黄老师 (Mpacc) | 流芳校区文科楼529室 |
QQ群:947782781 |
邮箱:27196553@qq.com |
109法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 电话:027-65524927 | 穆老师 | 流芳校区西北区2号楼201室 |
QQ群:710282262 |
邮箱:witfsyjs@163.com |
110马克思主义学院 | 电话:027-65522537 | 王老师 | 流芳校区西北区3号楼209室 |
QQ群:178200724 |
邮箱:526992445@qq.com |
112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 电话:027-87195170 | 程老师 | 流芳校区西北区1号楼405室 |
QQ群:258117149 |
邮箱:404740025@qq.com |
113外语学院 | 电话:027-87992165 | 徐老师 | 流芳校区文科楼325室 |
QQ群:668450245 |
邮箱:wyxywit2023@163.com |
114艺术设计学院 | 电话:027-87992150 | 蔡老师 | 流芳校区艺术设计学院3-7B室 |
QQ群:1061259225 |
邮箱:853510339@qq.com |
115体育部 | 电话:027-87992030 | 王老师 | 流芳校区体育部114室 |
QQ群:613309669 |
邮箱:1017515350@qq.com |
117环境生态与生物工程学院 | 电话:027-65522073 | 徐老师 | 流芳校区4号教学楼4310-2 |
QQ群:662408654 |
邮箱:whgchsxyyz@163.com |
118资源与安全工程学院(兴发矿业学院) | 电话:027-87193799 | 傅老师 | 武昌校区领创大楼316 |
QQ群:864092138 |
邮箱:174659857@qq.com |
国家磷资源开发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磷资源开发利用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 | QQ群:553669482 | 马老师 | 武昌校区西配楼520 |
邮箱:94300914@qq.com |
药物研究院 | 电话:15710626276 | 曾老师 | 流芳校区大化工楼1709室 |
QQ群:710929117 |
邮箱:jiezeng116964@163.com |
绿色化工过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 电话:18171336927 | 张老师 | 武昌校区领创大楼418 |
QQ群:126862108 |
邮箱:55748016@qq.com |
产业技术研究院 | 电话:027-65520180 | 胡老师 | 流芳校区教育教学综合楼816室 |
QQ群:346324848 |
邮箱:1210956538@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