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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3级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9-30 点击量:

    关于开展2023级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2023级博、硕士研究生:

    为强化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管理,保障博、硕士学位论文选题工作顺利开展,现根据《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附件1)要求开展2023级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选题资格(环节审核)

    1.博、硕士研究生必须修完个人培养计划上所有课程、取得全部课程学分;

    2.博、硕士研究生应取得1个学术活动学分(见附件2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学术活动管理规定》),方能进入学位论文选题程序。

    二、选题准备

    研究生在申请学位论文选题前应做好充分细致准备,积极与导师沟通交流熟悉课题研究工作,在导师指导下查找和阅读相关课题文献,明确研究方向,并确立论文题目。博、硕士在撰写选题报告之前应仔细阅读近10年发表的国内外相关领域文献资料,阅读篇数和范围应获导师认可,完成文献综述撰写,提交导师或课题组审阅评议通过。

    三、选题工作流程

    12023级需申请选题的博、硕士生,首先自查课程学习和学术活动完成情况。合格者上网提交选题申请,如实填报选题信息,进入开题审核流程(附件3);未达到要求者不得进入选题环节。

    2.研究生选题资格审核:导师和学院依次上网对学生选题申请登记进行审核,主要审查学生课程学习和学术活动是否满足要求,以及选题准备是否充分,选题信息登记是否详细完整,分别给予审核意见和结论。

    3.学院汇总整理全部资格审查情况,详细列明申请者资格审查结果(附件4),报研究生院审批和备案。

    4.研究生认真填写完成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报告审批表(博士研究生填写附件5,学术学位硕士生填写附件6,专业学位硕士生填写附件7),学位论文选题报告应对课题研究和学位论文工作计划作出全面系统的介绍。

    5.研究生导师应及时对所指导学生的选题报告内容和撰写进行审阅和指导并督促修改完善,为参加选题答辩评议会做好充分准备。

    6.学院集中开展研究生选题答辩评议会,组织各学科专业进行选题学生分组及评议组成员安排,并提前3个工作日将具体工作组织和人员安排表(附件8)报研究生院备案。各学院(部)和研究生院依据安排进行自查和抽查。

    7.选题答辩评议过程中,现场应保持严谨求实的作风和氛围,对学生《选题报告表》进行仔细审阅,对陈述答辩表现进行客观评价。评议组成员应为本学科或相关学科领域具有高级职称和丰富从业经验的专家。同时应安排一名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秘书,负责做好现场每名研究生选题答辩情况记录(附件9)。

    8.评议会结束后,评议组对申请者选题结果给予定性结论(如同意选题、暂缓选题、不同意选题)。研究生选题报告结论须由全体评议组成员签字确认。

    9.各学院(部)在选题工作结束一周内,收齐整理好研究生选题资格审核结果及选题报告表、选题记录等全部选题报告材料,并仔细检查导师和评议组意见及签字、学院签章和日期落款等信息是否准确完整,逐一核对学生网上题目信息与选题报告表上是否完全一致,全部确认无误后集中送交研究生院统一审核存档。

    四、相关要求

    12023级博士生和理工类硕士生选题工作应于20241231日前全部完成,2023级文科类硕士生(包括管理、法商、马院、外语、艺术和体育部等单位)于2025331日前完成。

    2.选题答辩评议会人员构成方面,博士生开选题选辩评议小组成员5-7人,由导师组成员和相关学科专家组成,学位分委员会派人参加;硕士生选题答辩评议小组成员3-5人,其中专业学位研究生选题应有1-2名校外相关行业领域专家参加。研究生导师不能列入选题答辩评议小组。

    3.校外非全日制研究生开题评议会可采用线上与线下结合方式进行,但须保证工作程序与线下一致,实施要求相同,确保选题质量。具体实施方式应提前报研究生院备案。

    4.选题报告的撰写是学位论文质量评价的重要方面要求逻辑思维清晰、文字简明扼要、文献资料真实充分、格式规范、论述严谨

    5.选题答辩评议小组应对报告人的选题进行严格评议,给予明确结论并提出具体的评价和修改意见。选题报告不通过者,研究生应根据具体评议意见认真修改和完善,博士生于至少3个月后(硕士生至少2个月后)再重新按照流程进行选题工作。

    6.选题报告通过后,博士生开展科学研究和撰写论文的时间不少于1.5年,硕士生不少于1年。在此过程中,如研究方向或论文选题发生较大变动,必须重新进行选题,工作程序相同。

    7.未提出申请、或未达到培养环节要求、或选题准备不充分的研究生应暂缓选题,直至达到各项要求后再作安排。各学院应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开展选题工作,对不满足选题要求学生要督促其尽快改善,在达到要求后及时予以单独安排。

    8.需申请提前毕业的研究生选题工作应按照学校关于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的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 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校研〔20183号)

         2. 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学术活动管理规定(校研〔201727号)

         3. 研究生开题工作审核流程

         4. 2023级开题资格审查表

         5. 博士研究生选题报告表

         6. 学术学位硕士选题报告审批表

         7. 专业学位硕士选题报告审批表

         8. 2023级研究生选题评议会工作安排表

         9. 研究生开题报告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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