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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拟对学习年限超期研究生作学籍清退处理的公告

    作者: 时间:2021-03-10 点击量:

    关于拟对学习年限超期研究生作学籍清退处理的公告

    按照《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现拟对超过学习年限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博士研究生8年,硕士研究生6年,休学计入最长学习年限)作学籍清退处理。本次涉及学习范围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拟清退研究生学籍信息公告如下:

    序号

    学号

    姓名

    专业

    学院

    1

    201107044

    贺*弘

    工商管理硕士

    管理学院

    2

    201107073

    纪*华

    工商管理硕士

    管理学院

    3

    201208038

    *

    工商管理硕士

    管理学院

    4

    201308038

    严*海

    工商管理硕士

    管理学院

    5

    201308059

    陈*华

    工商管理硕士

    管理学院

    6

    201308028

    焦*南

    工商管理硕士

    管理学院

    7

    201408034

    张*峰

    工商管理硕士

    管理学院

    8

    201408106

    *

    工商管理硕士

    管理学院

    9

    201403008

    李*

    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10

    201409019

    翁*雨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法商学院

    11

    201206048

    黎*

    化学工程领域

    化工与制药学院

    12

    201303037

    成*

    环境工程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13

    201303045

    *

    环境科学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14

    201306028

    *

    有机化学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15

    201306029

    张*鹏

    无机化学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公告时间:2021年3月10日至2021年4月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到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院学籍管理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27-81349507。

    上述研究生,可在公示30日内主动联系就读学院办理退学手续,学校将按照正常程序授理退学;公示期满后,未主动办理退学手续者,我校将按照文件规定对其作清退研究生学籍处理。 

    特此公告。

                                                                           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院

    二0二一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