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武汉工程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作者: 时间:2026-09-30 点击量:次

武汉工程大学简介

武汉工程大学创建于1972年,原名湖北化工石油学院,隶属湖北省。1980年更名为武汉化工学院,改由原化工部主管。1998年划转到湖北省管理,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湖北省管理为主。2006年更名为武汉工程大学。学校是一所以工为主,覆盖工、理、管、经、文、法、艺术、医学、交叉学科九大学科门类的多科性教学研究型大学,是湖北省重点建设高校,湖北省“一流学科”培育建设高校。学校有武昌和流芳两个校区,占地约2000亩,是湖北省“绿化红旗单位”“生态园林式学校”。设有19个学院(部),1个研究设计院,1个独立学院。现有全日制本科生20802人,硕士6585人,博士421人,留学生414人。

师资队伍强。学校现有教职工25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458人,专任教师中高级职称占比超过60%。有聘任院士3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4人,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1人,教育部青年长江学者1人,其他高层次领军人才10余人。有“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全国优秀教师”,荆楚好老师,湖北省师德标兵,湖北省劳模工作室等教师群体。在美国斯坦福大学和国际权威学术出版社爱思唯尔共同发布2025年全球前2%顶尖科学家榜单(World's Top 2% Scientists)(榜单分为“终身科学影响力排行榜”和“年度科学影响力排行榜”)中,学校共有27名学者上榜,11位学者入围“终身科学影响力排行榜”,位列省属高校第二位;25位学者入围“年度科学影响力排行榜”,位列省属高校第三位;其中有9位学者入选双榜。

学科专业强。学校有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7个专业学位类别,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有国家级特色专业5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9个、省一流专业建设点16个,通过教育部工程教育认证专业13个、住建部专业评估(认证)2个。化学工程与技术入选湖北省一流学科培育建设学科。先后获批6个省级优势特色学科群。化学、材料科学、工程学、环境/生态学、农业科学、地球科学等6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其中,化学、工程学2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2‰。

科研实力强。学校坚持以服务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积极发挥化工及相关学科特色优势,深度融入湖北“51020”现代产业体系,着力强化政产学研用合作网络的战略布局。现建有磷矿及其共伴生资源绿色高效开发利用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磷资源开发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绿色化工过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磷资源开发利用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等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平台80个。在长江经济带与地方共建了湖北三峡实验室等13个科技创新平台,承担了湖北大部分化工产业园发展规划。先后有315项科研成果获国家、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其中国家科学技术奖7项。与湖北宜化、兴发集团、人福医药等单位在磷化工、电子化学品、麻醉制剂等领域开展联合攻关,解决了磷矿选矿领域的“卡脖子”技术难题,攻克了超高纯芯片用电子级磷酸制备等“卡脖子”技术,为国家延长磷矿资源服务年限超过60年。学校主办的《化学与生物工程》入编《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国科技核心期刊目录》。

育人质量优。学校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有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9个,全国高校“百名研究生党员标兵”1人;全省高校党建工作标杆学院2个、“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3个、样板支部2个、研究生样板党支部2个、研究生党员标兵2人。围绕“工程内核”,构建以“三实一创”为核心的“两型两化”人才培养新范式。学校在2023年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榜单中位列全国第23位。本科毕业生升学率达33.27%,位列省属高校第一,本科生、研究生就业率超过95%。54年来,学校已为国家和社会培养20万余名毕业生,留鄂毕业生在60%以上,获评“就业湖北先进高校”。涌现了全国最美大学生、全国优秀大学生、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长江学子等优秀学生群体。据省经信厅统计,以湖北省化工、医药行业为例,在产值1亿元以上的80余家大中型化工、医药单位中,近70%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学校校友,学校被誉为“化工高层次人才的摇篮”。

国际化程度高。学校开展人才国际化战略,稳步推进中外在校生国际化培养工程,与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60余所国(境)外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多维度合作关系;与德国柏林媒体设计与计算机应用技术大学联合成立中德人工智能与数字工程学院,与澳大利亚科廷大学、匈牙利潘诺尼亚大学举办中外合作办学教育项目,与澳大利亚悉尼科技大学、新西兰梅西大学、英国邓迪大学等高校合作开展国际联合教育(中外双学位)项目,选拔优秀学子赴英国剑桥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等世界知名高校访问交流。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签署战略协议,深度实施学生留学深造合作。湖北省政府“编钟奖”获得者、俄罗斯工程院外籍院士等高水平外籍专家持续构建高规格国际科研平台育人矩阵。作为湖北省属高校中较早具备留学生招生资格的省重点建设单位,我校持续面向亚洲、非洲、欧洲、大洋洲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招收本科、硕士及博士层次的留学生,着力打造“留学工大”国际品牌。

社会评价好。经过50多年发展,学校在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对外合作与交流等方面均取得了显著成效,办学实力不断增强,社会影响和声誉不断提升。学校在U.S.News 2026-2027世界大学排名中,位列全球第991位、中国内地高校第140名,居省属高校前列;在软科2026世界大学学术排名中,位列全球第686名,居全省高校第7位、省属高校第1位。在软科2025中国最好学科排名中,学校化学工程与技术位列全国前20%。学校的办学成就、人才培养成效、师生先进典型事迹多次被《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等权威媒体宣传报道。


武汉工程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报考注意事项

一、招生说明

(一)招生计划

2027年我校硕士研究生预计招生全日制约2000人,非全日制约240人,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25人,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学制

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

(三)学习方式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四)就业方式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其中,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不转人事档案、户口、组织关系,学校不提供住宿。定向生录取信息上报录取系统时,录取类别为“定向”,并上报定向单位信息。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

(五)收费标准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全日制

(万元/年)

非全日制

(万元/年)

学制(年)

0251

金融

1

1.5

3

0351

法律

1

1.5

3

0551

翻译

1

1.5

3

0853

城乡规划

1

—

3

0854

电子信息

1

—

3

0854(中外合作办学硕士项目)

电子信息(中外合作办学硕士项目)

6

—

3

0855

(不含085507)

机械

(不含工业设计工程)

1

—

3

085507

工业设计工程

1.2

1.5

3

0856

材料与化工

1

—

3

0857

资源与环境

1

1.2

3

0858

能源动力

1

—

3

0859

土木水利

1

—

3

0860

生物与医药

1

—

3

0861

交通运输

1

—

3

1251

工商管理

—

2.8

3

1252

公共管理

—

2

3

1253

会计

2

2.4

3

1256

工程管理

—

2

3

1357

设计

1.2

1.5

3

学硕各专业

0.8

1.2

3

注:最终学费标准以《武汉工程大学2027-2028学年收费标准目录清单》公示结果为准。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3.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另有规定的除外: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限由招生单位规定,下同)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经相关专业机构认证的国(境)外教育机构合法学历学位证书。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4.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

(二)报考下列专业学位的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1.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报名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且报名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2.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报名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3.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的,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名条件(一)中第1、2、4项要求。

(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推荐免试

我校接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具体详见我校公布的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公告。欢迎广大推免生与我校研究生院或相关学院联系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事宜。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单独考试。截止规定日期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其推免资格自动失效。

三、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参加报名,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预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相关工作安排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每日9:00—22:00。

所有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审核工作安排按时(具体要求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考生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试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初试地点:考生请在网报时选定的报考点参加考试。

初试科目:详见武汉工程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复试

复试具体时间、方式、要求等请浏览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s://yjs.wit.edu.cn/发布的相关信息。

五、“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学校自主确定“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初试成绩要求(一般不高于本单位相应学科专业普通计划考生初试成绩要求)、该计划接受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同等条件下服役时间长的考生优先录取。

六、其他事项

招生信息均以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若本简章内容与最新政策和要求冲突,则以最新政策和要求为准。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一路206号  邮编:430205

网址:https://yjs.wit.edu.cn/  单位代码:10490

电话:027-87940025










武汉工程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奖助政策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20000元/生/年。

2.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年,符合国家政策的研究生100%享受。

3.学业奖学金:符合国家和学校政策的研究生100%享受。一等奖学金10000元/年、二等奖学金6000元/年 、三等奖学金 2000元/年。

4.研究生单项奖学金、评优评先奖励及“三助一辅”补贴等。

5.可申请获得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资助、国际学术会议资助和短期出国(境)研修资助。

6.学院设立有各类社会奖学金、校友奖学金等,导师发放生活补贴。

7.符合条件的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贷款,可贷三年的学费和住宿费。

二、推免生

可享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所有奖助政策。

若学校对上述奖助标准及激励机制进行重新修订,则按新标准执行。


武汉工程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报考咨询联系方式


学院代码及名称

联系方式

联系人

办公地址

101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电话:027-87195661

屈老师

流芳校区文科楼131

QQ群:1105713328

邮箱:405559068@qq.com

102机电工程学院

电话:027-81624809

马老师

流芳校区4A实验楼208室

QQ群:736498861

邮箱:576087826@qq.com

103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电话:027-87195652

徐老师

武昌校区二号教学楼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206室

QQ群:1038585182

邮箱:1368264893@qq.com

104电气信息学院

电话:027-87992157

徐老师

流芳校区4B实验楼321室

QQ群:825328757

邮箱:474852578@qq.com

105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

电话:027-87992128

王老师

流芳校区计算机大楼123室

QQ群:1033570290

邮箱:04080023@wit.edu.cn

106化工与制药学院

电话:027-87194882

高老师

流芳校区西北区1号楼205室

QQ群:698463453

邮箱:493836762@qq.com

107光电信息与能源工程学院、数理学院

电话:027-87992089

周老师

流芳校区二实验楼2楼2213室

QQ群:392720238

邮箱:644304835@qq.com

108管理学院

电话:027-87992116

于老师

(学硕)

流芳校区文科楼424室

QQ群:887355340

邮箱:witglxy@126.com

电话:027-87992195

黄老师

MBA、MEM、MPA

流芳校区文科楼514室

邮箱:27196553@qq.com

电话:027-87992195

黄老师

(Mpacc)

流芳校区文科楼529室

QQ群:727112730

邮箱:27196553@qq.com

109法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电话:027-65524927

穆老师

流芳校区西北区2号楼201室

QQ群:770483847

邮箱:witfsyjs@163.com

110马克思主义学院

电话:027-65522537

王老师

流芳校区西北区3号楼209室

QQ群:178200724

邮箱:526992445@qq.com

112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电话:027-87195170

程老师

流芳校区西北区1号楼405室

QQ群:258117149

邮箱:404740025@qq.com

113外语学院

电话:027-87992165

徐老师

流芳校区文科楼325室

QQ群:668450245

邮箱:wyxywit2023@163.com

114艺术设计学院

电话:027-87992150

詹老师

流芳校区艺术设计学院3-7B室

QQ群:1029749735

邮箱:782910196@qq.com

115体育部

电话:027-87992030

王老师

流芳校区体育部114室

QQ群:613309669

邮箱:1017515350@qq.com

116 中德人工智能与数字工程学院

电话:027-65521881

贾老师

流芳校区计算机楼1楼104

QQ群:1075938815

邮箱:392297155@qq.com

117环境生态与生物工程学院

电话:027-65522073

徐老师

流芳校区4号教学楼4310-2

QQ群:662408654

邮箱:whgchsxyyz@163.com

118资源与安全工程学院(兴发矿业学院)

电话:027-87193799

傅老师

武昌校区领创大楼316

QQ群:864092138

邮箱:17465985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