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及全体研究生:
根据相关工作安排,为保证新学期研究生培养教学工作顺利开展和实施,保障培养质量,现就主要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级研究生新生相关工作
(一)入学准备
1. 新生报到入学前后,阅读《研究生入学须知》,掌握《研究生信息系统使用说明》。按照操作方法登录系统,了解系统操作界面,熟悉使用方法,提交系统学期注册,完成系统中个人基本信息填报。
2. 新生报到后,应积极参加入学教育,认真学习了解《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研究生成绩管理规定》、《学术活动管理规定》以及研究生专业培养方案等培养教学文件制度。
(二)制定和提交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2023年9月13日前完成)
为保证2023级新生入学教学工作顺利实施,2023级新生个人培养计划制定工作应于开学报到后在系统上通过导师指导完成。
1. 基本依据:以《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文件和“2022版博、硕士研究生专业培养方案”为基本依据,严格按照研究生录取专业和类别,在导师指导下制订个人培养计划。
2. 查阅本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在导师指导下进行网上选课,提交个人培养计划。研究生在选课过程中应与导师充分沟通,认真咨询导师意见;导师在指导过程中应充分考虑研究生学习背景、研究兴趣和导师研究方向的一致性。学院加强管理协调和对学生督促检查完成情况。
3. 选课完成后注意保存和提交(保存后仍可修改,但提交后不可修改),然后通知导师或学院上网审核。若导师或学院网上审核不通过,则可撤销此次提交。学生修改后重新提交,再请导师或学院审核。
4. 导师和学院审核通过后,研究生需打印一份个人培养计划,送导师和学院签字。学院集中收齐后,交研究生院备案。
5. 研究生培养计划网上提交将于9月9日正式开放,研究生制定和提交个人培养计划务必于9月13日前完成。
6. 2023级研究生在选课过程中,注意查询公共课和专业课表,避免上课时间冲突。
二、理论课教学
(一)根据教学周历,研究生课程教学按秋、冬学季实施,秋学季为1-11周,冬学季为12-20周。
(二)2023级研究生新生公共课正式上课时间为2023年9月14日(第2周周四,周一至周三为集中入学教育),专业课正式上课时间9月18日(第3周周一)。
2022级管理学院、法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外语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和体育部正式上课时间为9月4日(第1周周一)。
各级研究生应提前上网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查询每门课上课时间和地点,做好上课准备。学院(部)提醒任课教师做好上课准备并准时开课,同时加强开学开课检查监控和考勤管理。
(三)2023级研究生新生在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制定完成提交后可登录系统查询课表。
(四)重修补考工作。根据上学期不及格情况,于10月前安排重修或补考工作。为保证顺利实施,请各学院注意提醒任课教师及时上网提交上学期考核成绩。
三、专业实践与联合培养
(一)专业实践按计划推进和实施,并注意提前报备名单信息,以集中购买保险。
(二)学生申请外出培养必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经同意后可出行。
四、开题选题
2022级研究生将于开学后进入学位论文选题程序,其中理工科于本学期完成,文科类研究生于2024年3月完成。
五、中期考核
三年级研究生将于10月开展中期考核工作。研究生对课程学习、学术活动、实践工作、课题研究、论文选题和工作进展等各培养环节进行全面自查,及时在网上登记和提交中期考核报告,导师和学院进行审核。
若需申请学位论文改题(或内容变更)等,应于中期考核期间提出并办理审批手续。
研究生院
2023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