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五一”劳动节期间相关教学活动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部)、全校研究生:
根据学校《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放假安排的通知》,现将2023年“五一”劳动节期间相关教学活动的安排通知如下: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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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休及教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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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3日(第九周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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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5月2日(第十一周星期二)的教学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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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第十周星期六)至 4月30日(第十周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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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公休,原安排在周末的课程照常上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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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第十一周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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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节假日,停课放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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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日(第十一周星期二)至5月3日(第十一周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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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休,放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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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6日(第十一周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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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5月3日(第十一周星期三)的教学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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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放假停课所缺课时,由教师根据实际教学情况安排补课,需借用教室请提前报研究生院落实。请各学院部及时通知到相关教师和学生。
研究生院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