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教学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全校研究生:
根据学校工作部署,2022~2023学年度第二学期研究生开学报到时间为2023年2月18、19日,正式上课时间为2023年2月20日(第1周周一)。现将本学期主要工作强调如下:
一、2022级研究生课程教学
1、新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按课表计划实施,以校内现场集中组织为主,校外非全日制教学可采取线上方式。
2、返校前师生应进行抗原或核酸检测,结果异常或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须延迟返校,不得带病到校工作和学习,教学或学习可转到线上实施,并注意提前报学院和研究生院备案,待检测正常后返校。
3、学校领导、研究生教育督导组和研究生院将开展开学上课检查,请各培养单位结合开展自查工作。
二、2021级文科类硕士生开题
按照要求,管理学院、法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外语学院和艺术学院2021级硕士开题工作应于2023年3月31日前完成,同学们应及时做好开题准备工作,在导师指导下确定研究方向、广泛查阅文献资料、撰写选题报告、参加开题答辩。选题评议会工作安排应提前报研究生院备案组织抽查。
2021级理工类研究生论文选题,按通知要求于去年12月底前完成,请各学院将开题报告和记录材料整理规范(评议结论、意见、签章完整),核对无误送交研究生院集中审核。同时注意同步在管理系统上提交审核。
三、2021级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实践
本学期将实施2021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开展和完成情况检查工作,请各培养单位做好准备,注意整理规范计划安排、过程开展、指导和审核等材料。
四、毕业班研究生完成中期考核
申请于2023年毕业的研究生须按通知要求完成中期考核,并于最后一学期及时开展自查,核对清楚所有研究环节,包括开题、中期考核、学术活动及教学实践或校外实践环节学分取得情况,如有缺漏,应按要求及时补全,导师和学院加强审核管理。
五、检查督促
请各学院(部)组织开展好本单位所有教学活动检查工作,并及时反馈问题建议;研究生院联合研究生教育督导组将不定期对各培养环节工作进行抽查,切实保障各项教学工作顺利开展和完成。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