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开学研究生教学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及全体研究生:
根据学校整体工作部署,现将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开学研究生教学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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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校研二、研三博硕士研究生(2020级、2021级和往届):8月27日至8月28日分批错峰报到,8月29日(第1周周一)开始上课和环节教学。
2. 2022级研一博士、硕士新生:9月4日至5日分批错峰报到。9月6日至10日进行入学教育、入学体检等,9月12日(第3周周一)正式上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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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课程教学
1、2021级管理学院、法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外语学院和艺术设计学院第3学期专业课,正式上课时间为8月29日(第1周周一),研究生提前上网登陆“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查询下学期开设课程的上课时间和地点,做好上课准备。学院(部)提醒任课教师做好上课准备并准时开课,同时加强开学开课检查监控和考勤管理。
2、2022级新生在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制定完成提交后可上网登录系统查询课表;根据最新工作安排,2022级研究生所有公共课和专业课均于9月12日(第3周周一)正式上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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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学校统一安排下,根据疫情变化和防控要求,应随时调整线上、线下等教学模式,灵活结合实施和顺利开展完成,保证教学进度、学时和质量,同时筹划好考核工作;开课前两周各院部应进行自查,开展日报统计。
三、新生教学工作
1、2022级新生博硕士入学前仔细阅读掌握《研究生入学须知》附《研究生信息系统使用说明》,按照操作方法初次登陆系统,了解系统操作界面,熟悉使用方法,提交系统学期注册,完成系统中个人基本信息填写。
报到后积极参加入学教育,集中和自学掌握《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研究生成绩管理规定》、《学术活动管理规定》等文件。
2、制定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
2022级新生个人培养计划制定和提交应于9月7日(第2周三)前完成,为保证进度,可于报到前在网上登录系统查询预选,导师也在线指导和审阅,报到后即可按时确认提交。学院集中协调和传达到位。
根本原则:以《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文件和“2022版博、硕士研究生专业培养方案”为基本依据,严格按照研究生录取专业和类别、在导师指导下制订个人培养计划。
研究生在选课过程中应与导师充分沟通,认真咨询导师意见,确认选课内容;导师在指导过程中应充分考虑研究生学习背景、研究兴趣和导师研究方向的一致性。学院加强管理协调和督促检查。
个人培养计划经导师和学院审核通过,需打印一份,导师和学院分别签字,集中由学院收齐交研究生院备案。
四、专业实践与联合培养
按要求开展2021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派送,学生申请校外培养应严格履行办理和审批手续。已外出培养应加强与校外单位协调管理,加强对外出学生的检查监控,确保安全和学习。
五、选题工作
2021级研究生论文选题工作于9月布置,请各学院部组织计划开题研究生和导师及时做好选题准备,进行开题资格审查。开题工作根据疫情形势可结合线上和现场实施。
六、培养材料整理
请各学院部全面清理各类培养环节材料,如有遗漏请及时补充完善和送交。
七、工作要求
1、按照学校各年级开学时间做好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准备。统筹用好各类教学资源,做好线下线上教学两手准备,按照疫情防控的要求,对正常返校学生组织常规教学,对于因疫情影响部分无法到校学生组织线下与线上混合教学或采用任课教师在线辅导、各类平台网络课程、自学等形式完成。如出现风险等级变化或突发情况,保证做到线上开学和线上线下教学的有序转换、无缝对接。
2、根据疫情防控需要适时采取线上教学、线下教学、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或异地同步教学)。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若任课教师、学生发生疫情影响事件,应做出相应调整并进行协调管理和报备。
3、各教学培养单位要精心做好组织和预案,确保按照时间点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培养任务。特别组织教师做好教学培养准备,加强教师教学技能培训,完善线上教学课程建设、政治审查、质量把关、运行保障和效果测评;确保对学生特别是重点区域学生组织实施线上线下、在线辅导答疑等不同教学方式的无缝对接,确保教学平稳有序开展。
研究生院
2022-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