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学工作
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会改革情况(2021-2022学年)

作者: 时间:2022-12-20 点击量: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并结合《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20212022学年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一)校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标注“★”为核心指标;标注“▲”为观测指标,2021—2022学年暂不作硬性要求。

指标

结论

备注

1★.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R是

□否

2.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R是

□否

3.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R是

□否

实有40人

4.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R是

□否

实有5人

5.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R是

□否

实有6个

6.除轮值执行主席、部门负责人外未设其他职务。

R是

□否

7.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R是

□否

8.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R是

□否

9.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R是

□否

10.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R是

□否

11★.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R是

□否

召开日期为:2021年10月16日

12.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R是

□否

13.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R是

□否

14.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R是

□否

15.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R是

□否

16.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R是

□否

17★.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R是

□否

18▲.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R是

□否

19▲.建立服务同学项目执行情况和同学满意度调研评估机制。

R是

□否

(二)二级学生会组织(含二级院系、书院、分校区等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自评表

项目

符合标准学生会组织数量

备注

1.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6

2.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6

3.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6

4.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6

5.除轮值执行主席、部门负责人外未设其他职务。

6

6.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6

7.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6

8.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6

9.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

6

10.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6

11.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6

12.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6

13.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院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院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6

14.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6

具体情况

二级学生会

组织

符合标准情况(请填写是/否)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化工与制药学院研究生会

电气信息学院研究生会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研究生会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会

兴发矿业学院研究生会

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会

二、《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会章程》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会(以下简称“本会”)是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的学生组织,是全校研究生权益的代表。

第二条本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在校党委的领导、省学联和校团委指导下,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组织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三条本会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团结和引导广大同学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全面建成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第四条本会宗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循和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秉承“格物明理致知笃行”的校训,倡导“团结、严谨、勤奋、求实”的校风和“奋进、踏实、刻苦、活泼”的学风,团结全体研究生勤奋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极开展各项有益的文娱活动,增进两校区研究生之间、研究生与学校之间以及研究生与社会之间的感情交流和对话了解,促进全体研究生成为祖国建设需要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级创新人才。

第五条本会基本任务:

(一)服务研究生成长成才,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研究生热爱祖国、勤奋学习、勇于实践,成为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合格人才;

(二)作为学校党委和行政部门联系研究生的桥梁和纽带。密切配合学校中心工作,代表和维护研究生的切身利益;

(三)组织研究生开展思想教育活动、学习活动、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四)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研究生之间、研究生与教职员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整洁优雅的学习环境;

(五)坚持从严治会,规范研究生干部的产生和配备,强化研究生干部的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以实际行动做广大研究生的表率。

第七条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

第八条本会作为团体会员,参加中华全国研究生联合会和湖北省研究生联合会。

第九条本章程依据《中华全国研究生联合会章程》《湖北省研究生联合会章程》《武汉工程大学章程》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研究生会工作实际制定,经研究生代表大会通过并报学校党委批准实施。本会承认全国学联和湖北省学联章程,作为团体会员参加全国研究生联合会和湖北省研究生联合会。

第二章研究生会会员

第十条凡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武汉工程大学注册的在校研究生(包括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均为本会会员。会员享有本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同时应承担本章程规定的各项义务。

第十一条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会员的权利:

1.通过符合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

2.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3.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会员的义务:

1.会员必须认真学习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

2.会员必须遵守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支持和帮助研究生委员会开展工作;

3.会员必须接受本会领导,服从本会的管理;

4.会员必须维护本会的团结及其正当利益。

第三章研究生会工作人员

第十二条本会工作人员应当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本会工作人员应当是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研究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符合上述条件的研究生,均可报名参加本会工作。本会工作人员中来自学院(系)研究生会的成员一般不少于50%。

第十三条本会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院研究生会工作人员一般为20至30人。本会确需主办的重大工作或活动,根据需要以项目化方式招募志愿者,吸收同学参加,因事用人、事完人散。

第十四条本会成员由学院团组织推荐,经学校团委和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核后确定。

第十五条对于无法正常完成学业的、考核不合格的、违法违纪的以及其他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研究生会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和程序予以劝退、免职或罢免。

第四章研究生代表大会

十六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研代会”)是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全校研究生意志,维护全校研究生的权益。

第十七条校级研究生代表大会须每年召开一次,学院(系)研究生代表大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研代会代表名额(以下简称研代表)按人数比例分配至各个院(系),代表由各院级研究生会经二级研代会(研究生大会)等民主程序选举产生,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研究生会组织会员人数的1%,名额分配要覆盖各个院(系)、年级,其中非校、院(系)级研究生会组织骨干的研究生代表一般不低于60%。各院(系)代表名额原则上依照各院(系)研究生会组织会员人数按比例分配,代表名额不足3人的以3人计。

第十八条代表资格的终止

代表所在班级、院(系)研究生会组织认为其未尽代表义务的,经资格审查委员会同意,撤销其代表资格。

第十九条研代会须有应到会代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大会通过决议实行举手表决制,重要人事任免实行无记名票决制。研究生代表大会的选举和表决须经全体代表过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对章程及其修正案(草案)的表决须以全体应到会代表人数的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为通过。研代会选举结果应当向大会公告,并经同级党委批准,报上级学联、研究生会组织备案。

第二十条研代会每年举行一次,特殊情况下,由校研究生会主席团提议并得到研究生会2/3以上委员同意,可以提前或推迟举行,研代会应有4/5以上的代表参加才能召开。

第二十一条研代会的职责:

(一)制定或修订研究生会组织章程,监督章程的实施;

(二)听取、审议上一届研究生会组织的工作报告;

(三)选举产生新一届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

(四)选举产生新一届研究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

(五)选举产生出席上一级学联研究生会组织代表大会的代表;

(六)征求广大研究生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合理有序表达,参与学校治理。

(七)讨论和决定应由研究生代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二条研究生代表大会闭幕后,经学校团委审定,研究生会组织须向学校党委和上级学联组织报告大会召开情况和新一届(任)主席团成员名单。

第五章研究生会常任代表大会

第二十三条本会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校党委的领导下,校团委的指导和监督下,按照国家法律法令、学校规章制度和本章程的规定开展工作。

第二十四条常任代表会议(以下简称“常代会”)。常代会每年举办一次,常代会筹备工作由研代会负责。

第二十五条常代会是研代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

第二十六条常代会在研代会闭会期间代表全体会员,对研代会负责,是研究生会决策的质询和审议机构。常代会全体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参加才能召开,实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制产生决议。

第二十七条常代会的职权主要包括:

(一)筹备和召开研代会;

(二)监察组织章程和工作条例等的实施情况;

(三)选举产生研究生会执行主席,讨论决定主席团成员的任免;

(四)代表会员参与学校有关学生工作的民主管理;

(五)审议和批准校研究生会主席团工作计划、活动预算及在执行过程中对各类方案进行的必要调整;

(六)对主席团工作进行监督和质询,以差额选举的方式决定有关主席团成员的换届及非到任职期间的人员更迭;

(七)罢免研究生会的组成人员;

(八)审议并表决主席团关于聘请秘书长的提名。

第二十八条常代会委员任期内因故不能履行代表职责时,需召集所在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按规定程序补选,并经现任常代会批准。

第二十九条常代会委员应符合政治过硬、品德端正、作风优良、学习优秀、群众基础好的标准。

第六章 执行机构

第三十条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及各工作部门负责人,是研代会闭会期间本会的执行机构。

第三十一条主席团成员设5人,主席团候选人由学院团委推荐,经学院党委同意,由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和学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校党委确定,经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各部门负责人由学院团委推荐,经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和学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第三十二条实行轮值制度,研究生会主席团集体负责研究生会重大事项,设执行主席,执行主席由主席团成员轮值担任,以一个学期为一个轮值周期,执行主席负责召集会议、牵头日常工作。

第三十三条在研代会闭会期间,执委会向常任代表会议负责,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其监督。对常任代表会议的提案,及时解决并给以答复。

第三十四条研究生会下设办公室、体育部、宣传部、文艺部、学术科技部和权益保障与实践部6个部门,各工作部门为执委会处理日常工作、开展活动的常设职能机构,设部门负责人2-3人。各职能部门实行负责人负责制,对主席团负责。

第三十五条各部门(室)需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明晰工作方向、内部职权,并报主席团审批、常任代表会议备案。

第三十六条本会工作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一)研究生会工作人员须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学生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二)研究生会工作人员须是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学生,最近一个学期或学年的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三)研究生会工作人员须遵守校纪校规,近一学年来未受任何纪律处分,能够团结广大同学,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师生认可度高。

第三十七条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和服务同学的责任感和价值感。

第七章 基层组织

第三十八条学院研究生会是校研究生会的基层组织,在学院党委的领导及学院团委、校研究生会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三十九条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简称学院研代会)是学院研究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学院研代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代表要体现广泛性。

第四十条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和工作人员应当由班级团支部推荐,经学院团委同意,由学院党委确定。

第四十一条学院研究生会的组织机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原则上与校研究生会对应,应参照本章程由各学院研究生会制定。

第四十二条学院研究生会应充分发挥贴近广大同学的优势,在校研究生会指导下承办面向全校本科生的具体工作项目。

第四十三条班委会是学院研究生会的基层组织,由全班大会直接选举产生,对全班同学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四十四条班委会在学院团委领导和学院研究生会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四十五条班委会的组织机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由所在学院研究生会决定。

第四十六条班委会由班长一人、副班长和委员若干人组成,均须民主选举产生。

第四十七条班委会每届任期一年,在特殊情况下,经学院研究生会和辅导员协商一致后,可提前召开全班大会,改选班委会。

第八章 经费管理

四十八校研究生会活动经费包括为研究生服务的全校性活动经费、工作性开支和日常办公费用。每年经预算后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向学校申报拨给。财务支出票据经党委研工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方可到财务处报销。

第九章 附 则

第四十九条本章程解释权归校研究生委员会。

五十本章程提交第六次研究生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表

序号

机构名称

人数

主要职责

1

主席团

5

1.负责研究生会工作计划的制订、督促、检查、指导、协调工作,督促部门负责人做好分管的工作;

2.主持研究生会日常工作,决定有关重大事项,负责研究生会全局工作的决策;

3.带领研究生会全体部门负责人,面向全校研究生组织开展各种有益于研究生身心健康的活动,促进研究生全面发展;

4.及时向研究生团委及研究生处反映研究生对学习、科研、生活、文娱、体育等方面的建议与意见,做到下情上报,上情下达;

5.做好研究生会部门负责人思想教育工作,总结工作经验、教训,促进部门负责人工作能力的提高,增强研究生会的凝聚力与战斗力;

6.努力加强研究生会与外界的联系,促进彼此间的沟通与交流;

7.根据研究生会制度和我校研究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向研究生团委提名研究生会部门负责人人选。

2

办公室

9

1.负责研究生会日常人事信息处理、制度编写、绩效考核、作风建设、干部选拔、技能培训、素质拓展;

2.协调研究生会各部门间的人事工作安排;

3.主要负责的活动包括:“元旦游园”晚会、“研新杯”趣味运动会、研会“破冰”素质拓展活动、“吴达杯”演讲比赛、骨干培训等活动。

3

宣传部

3

1.完成研究生会各类活动、相关信息的宣传及报道发布工作;

2.负责研究生会官方平台的运营维护;

3.打造新媒体矩阵,提升校园媒体影响力;

4.完成交办的工作,协助研究生会其他部门完成工作。

4

文艺部

6

1. 负责选拔并训练联欢与典礼礼仪;

2. 组织元旦晚会暨表彰大会,运动会团体舞等。

5

体育部

7

1.负责组织研究生的各项体育活动,全面提高研究生的身体素质;

2.组织动员研究生参加学校举行的各类大型体育比赛与活动;

3.负责组织策划和开展研究生体育文化节、趣味运动会等。

6

学术科技部

7

1.为研究生参加校内外的各类学术活动提供支持和帮助;

2.负责研究生学风督察工作,客观公正的对研究生课堂情况进行检查和统计;

3.负责研究生的科技活动及学术活动。承办“工大学术讲堂”,组织研究生参加校内外科技竞赛;

4.负责选拔优秀研究生组建研究生辩论队。

7

权益保障与实践部

3

1. 负责维护研究生的日常生活秩序,维护研究生的各项权益;

2. 开展宿舍文化宣传活动;

3. 组织开展研究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策划开展与研究生相关的公益活动及志愿服务活动。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政治面貌

院系

年级

学习成绩排名*(本人排名/所属专业人数)

1

杨 星

中共党员

机电工程学院

2020级

2/54

2

毛 润

中共党员

资源与安全工程学院

2020级

12/48

3

刘诗婧

预备党员

艺术设计学院

2020级

5/109

4

陈皓劼

中共党员

管理学院

2020级

3/12

5

李浩澜

预备党员

外语学院

2020级

2/59

6

郑银松

共青团员

材料学院

2020级

40/136

7

胡贝莉

中共党员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2020级

4/43

8

关可庆

中共党员

机电工程学院

2021级

9

钱敏静

共青团员

法商学院

2021级

10

汤雁钦

中共党员

管理学院

2021级

11

周江林

预备党员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2021级

12

吴雪华

预备党员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2021级

13

李博阳

共青团员

材料学院

2020级

7/41

14

刘佳贝

预备党员

法商学院

2021级

15

唐玙鈉

中共党员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1级

16

李芸萱

中共党员

材料学院

2021级

17

张子赟

中共党员

资源与安全工程学院

2021级

18

周 伟

共青团员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1级

19

卢晓燕

共青团员

管理学院

2021级

20

王锐

共青团员

光能数理学院

2021级

21

王晨

中共党员

艺术学院

2021级

22

孔令媛

预备党员

法商学院

2021级

23

何 婧

共青团员

管理学院

2021级

24

张 满

共青团员

资源与安全工程学院

2021级

25

安渊博

共青团员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2021级

26

赵亦蓝

共青团员

化工与制药学院

2020级

1/34

27

袁 冶

共青团员

材料学院

2021级

28

向羽琪

共青团员

外语学院

2021级

29

周 恒

共青团员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2021级

30

叶丁丁

共青团员

法商学院

2021级

31

周 淇

预备党员

艺术设计学院

2020级

3/109

32

宛 凯

共青团员

法商学院

2021级

33

鲁 倩

共青团员

艺术设计学院

2021级

34

王 颖

共青团员

管理学院

2021级

35

王莹莹

共青团员

管理学院

2021级

36

李 成

中共党员

材料学院

2020级

16/133

37

龙 鸿

共青团员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1级

38

焦梦迪

中共党员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1级

39

慎炜程

共青团员

光能数理学院

2021级

40

王凤

共青团员

管理学院

2021级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写)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一、研代会代表名额及产生办法:

(一)校级研代会代表名额按人数比例分配至各个学院、年级及校级学生组织,代表由校级学生组织及院级研究生会民主程序选举产生,其中校、院研究生会工作人员中的研究生代表一般不超过40%,女代表一般不少于25%;少数民族研究生较多的学院应有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代表。各学院代表名额原则上依照各学院研究生会会员人数按比例分配,代表名额不足3人的以3人计。

(二)各基层单位根据大会筹备组分配的代表名额及构成要求,组织团支部召开支部大会酝酿讨论,推荐1-2名候选人预备人选,报送至所属研究生会。在各学院团委的指导下,各学院研究生会汇总、审核班级报送的候选人预备人选,按照多于代表名额20%的要求,将审核后的预备人选名单下发至本单位各班级团支部,广泛征求青年学生的意见,提出代表预备人选名单,经学院团委审核、报学院党委同意后向大会资格审查小组呈报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酝酿情况的报告和选举组织方案。

大会资格审查小组对上述文件进行认真审查并及时回复,对不符合规定程序和不符合条件的提出调整意见。

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经大会资格审查小组审查通过后,各选举单位召开本单位研究生代表会议差额选举产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经学院团委审核,学院党委同意后,将代表登记表、汇总表和选举情况呈报大会资格审查小组。

二、代表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港澳台学生可作为所在选举单位代表参加研究生代表大会;来华留学生如有意愿参加研究生代表大会,可以特邀代表形式列席;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三)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

(四)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

六、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

武汉工程大学第十六届研究生会主席团

选举办法

根据《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及《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以及校党委、团省委和省学联的批复精神,制定本次代表大会的选举办法。

1.经校党委和省学联同意,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会第十五届主席团成员拟设5名,拟提名主席团成员候选人6名,差额1名,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实行差额选举。

2.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经学院团组织推荐、院党组织同意,由学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校党委确定。

3.出席本次大会的研究生代表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4.本届委员会委员的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代表人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因病、因事请假的,不能委托他人投票。

5.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排列以姓氏笔画为序。选举时,代表有权对选票上的候选人表示赞成或不赞成、弃权或另选他人。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赞成的在其姓名下方的空格内画“○”号,不赞成的画“×”号,弃权的不划任何记号。如另选他人,则在候选人后面的空格内填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下方的空格内画“○”号。一张选票所选人数少于或等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超过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选票上盖有“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会”印章方为有效。选票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选票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全票作废,部分无法辨认的,部分作废。

6.投票前,监票人当众开启票箱进行检查。待全部主席团候选人竞选汇报完毕后,各位研代表开始投票。投票时,按总监票人、计票人和代表座位顺序依次投票。投票结束后,监票人和计票人当众开箱清点收回的选票。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则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7.正式选举时, 得票数前4名,始得当选。如遇被选举人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 以得票多者当选。

8.本次大会选举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2名、计票人12名。监票人、计票人由上一届主席团推选,经大会全体会议代表表决通过。已提名为主席团候选人的不得担任监票人、计票人,监票人在大会领导下,对选举过程进行监督。

9.本选举办法经武汉工程大学第六次研究生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由大会主席团确定。

七、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召开时间:2021.10.16

地点:武汉工程大学流芳校区四教多功能报告厅

代表数量:出席本次学代会、研代会的学生代表来自全校23个选举单位,共计296人, 占全校总人数的1.22%。 其中男代表144名,占代表总数的48.65%;女代表152名,占代表总数的51.35%;少数民族代表16名,占代表总数的5.4%;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代表74名,占代表总数25%; 共青团员代表222名,占代表总数的75%。

主要议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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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报道链接:

http://news.wit.edu.cn/ssy.jsp?wbtreeid=1039

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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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武汉工程大学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研究生代表大会

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报告人:杨荣佳

各位代表:

我受武汉工程大学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委托,向大会作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本次代表大会的代表选举工作,从今年9月24日起,在学校党委的领导和团委的指导下,武汉工程大学学生会、研究生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召开武汉工程大学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研究生代表大会的通知》。据此,将全校以学院为单位,本科生共划分为23个选举单位,研究生共划分为16个选举单位。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等文件,各选举单位的学生会、研究生会,在学院分党委的领导和分团委的指导下,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并广泛征求学子意见,经过反复斟酌,于10月10日前在各选举单位选举出出席武汉工程大学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研究生代表大会的正式代表。

出席本次学代会、研代会的学生代表来自全校23个选举单位,共计296人,占全校总人数的1.22%。其中男代表144名,占代表总数的48.65%;女代表152名,占代表总数的51.35%;少数民族代表16名,占代表总数的5.4%;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代表74名,占代表总数25%;共青团员代表222名,占代表总数的75%。

代表的构成遵循了广泛代表性的原则,代表中既有刻苦自励的优秀学生、优秀学生骨干和各大学生组织优秀负责人,也有普通同学和少数民族代表。他们以优良的品行、刻苦钻研的学习态度和乐于奉献的精神,赢得了广大同学的信任,他们具有代表全校广大同学的意志和要求的资格。经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认真审查,全体代表均符合规定条件,所有代表的产生均符合规定程序,其代表资格有效,具备出席武汉工程大学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研究生代表大会的资格。

以上报告,请大会审议通过。

武汉工程大学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

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

2021年10月16日

九、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办法

为进一步深化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会(以下简称研究生会)改革,规范述职评议工作,根据《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中青联发〔2017〕4号)《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中青联发〔2019)9号),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目的意义

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会是党领导下的主要学生组织,是学校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为全面加强从严治会,强化研究生会组织建设,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二、述职评议对象

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会主席团和部门(分会)负责人。

三、述职评议内容

(一)端正政治思想。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紧紧围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奋斗的当代中国青年运动时代主题,践行共青团工作的初心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的“三性”基本定位、“六个坚持”基本要求和“三统一”基本特征,坚持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将广大同学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

(二)强化道德品行建设。坚持立德树人,引领服务广大同学努力成为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要端正价值追求,走进同学的内心世界,倾听大家对社会问题和现象的看法,引导广大同学在弘扬真善美中传递正能量,在唱响主旋律中提振精气神。要繁荣校园文化,引导同学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丰厚滋养,从革命文化中传承红色基因,从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中积蓄精神力量。

(三)聚焦主责主业。要抓住学习这一首要任务,带头勤奋学习,学好专业知识,培养科学精神,模范遵守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和学术规范。不得因学生工作而迟到早退、缺课旷课、荒废学业。研究生会工作人员应当是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学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四)注重工作成效。要服务同学校园生活需求,把让广大同学满意作为工作目标,扎根同学、勤奋工作、求真务实。通过举办各类活动,帮助同学阳光健康成长。让同学们真正感受到我们的服务就在身边,我们的关心实实在在,更好地服务于青年大学生成人成才。

(五)严抓纪律作风。学习落实《关于学联学生会工作人员改进作风服务同学的若干规定》,摒弃庸俗习气,努力建设充满朝气、干净纯粹的组织文化,坚决抵制社会不良习气侵蚀。

重点围绕以上5个方面内容,认真总结一年的组织工作,贯彻高校学生会深化改革标准,汇报工作执行成果,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明确下一年度组织工作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具体举措。

四、述职评议方法

工作述职每年度进行一次,一般采用书面述职和会议述职相结合进行。

五、述职评议程序:

(一)书面总结。述职前,提交本学期工作书面总结。总结材料要根据述职评议内容,做到实事求是、全面规范、简明精炼、支撑有力,能够很好地报告本学期重点开展的工作项目以及存在的不足、需要改进的方面等,明确下一步工作规划。

(二)述职汇报。现场述职内容要求密切结合研究生会功能定位,准确充实、重点突出。述职结束后,评议会中的学生代表填写评议测评表;评议会其他成员根据现场述职情况评价打分。

(三)适度公开。评价结果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次。工作人员述职报告和评议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广大同学和各研究生会组织的监督。

(四)持续改进。述职人员根据评议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制定改进方案,将改进措施列入下一学期学生工作计划,认真落实。

六、组织领导

主席团成员、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由经管研究生会负责,综合运营部参照本办法,具体组织实施。

本办法由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会负责解释

十、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类别

姓名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备注

分管研究生会组织的校团委副书记

陈朝娟

研究生会组织秘书长

陈朝娟

         

         

         

         

         

以上自评公开内容如有不实情况,可发送邮件至湖北省学联秘书处邮箱tswxxb05@163.com或全国学联秘书处邮箱xuelianban@126.com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