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工程大学关于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材料的公示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开展2018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18〕8号)文件精神和“全国艺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的评估方案要求,我校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经过认真总结、论证,已形成自我评估报告,现将我校《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报告》、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情况表等评估材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8年5月21日至5月28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社会各界对公示材料有异意者,请于2018年5月28日12:00前用电话或邮件的形式向我校研究生院反映。
联系电话:027-87002171,13477067550
电子信箱:wityvonne@126.com
联系人: 陈明芳
附件:1、武汉工程大学-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自评报告
2、武汉工程大学-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情况汇总表
3、武汉工程大学-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评估支撑材料
武汉工程大学
二0一八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