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级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2020级博、硕士研究生:
为加强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管理,保障博、硕士学位论文选题工作顺利开展,保证论文质量,按照《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要求开展2020级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工作,具体说明如下:
一、选题资格(环节审核)
1、博、硕士研究生必须修完个人培养计划上所有课程、取得全部课程学分;
2、博、硕士研究生应取得1个学术活动学分(按《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学术活动管理规定》执行),方能进入学位论文选题程序。
二、选题准备
研究生在申请学位论文选题前应做好充分细致准备,积极与导师沟通交流熟悉课题研究工作,在导师指导下查找和阅读相关课题文献,明确研究方向,并确立论文题目。博、硕士在撰写选题报告之前应仔细阅读近10年发表的国内外相关领域文献资料,阅读篇数和范围获导师认可,完成文献综述撰写,交导师或课题组审阅评议通过。
三、工作流程
1、2020级需申请选题博、硕士生,首先进行课程学习和学术活动完成情况自查,自查合格者上网提交选题申请,如实填报选题信息。课程或学术活动未达到要求者不得进入选题环节。
2、研究生选题资格审核:导师和学院依次上网对学生选题申请登记进行审核,主要审查学生课程学习和学术活动是否满足要求,以及选题准备是否充分,选题信息登记是否详细完整,分别给予意见和结论。
3、学院汇总整理全部资格审查情况,详细列明申请者资格审查结果,报研究生院审批和备案。
4、研究生认真填写完成《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报告表》(对应附件下载),学位论文选题报告应对课题研究和学位论文工作计划做出全面系统的介绍。
5、研究生导师应及时提前对自己学生选题报告内容和撰写进行审阅和指导、督促修改完善,为参加选题答辩评议会做好充分准备。
6、学院集中开展研究生选题答辩评议会,组织各学科专业进行选题学生分组和评议组成员安排,并提前将具体工作组织和人员安排表报研究生院备案,各院(部)和研究生院依据安排进行自查和抽查。
7、选题答辩评议会过程中,现场应保持严谨求实的作风和氛围。评议组成员应为本学科或相关学科领域具有高级职称和丰富从业经验的专家,对学生《选题报告表》和讲述回答表现进行仔细审阅和评价;另安排一名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秘书,负责做好现场每名研究生选题答辩情况记录(注意保存好记录表)。
8、评议会结束后,评议组对申请者选题结果给予定性结论,即:同意选题、暂缓选题、不同意选题。研究生选题报告结论须由全体评议组成员签字确认。
9、各院部将研究生选题资格审核结果、选题学生分组和评议组成员安排资料,于选题答辩评议会开展前5个工作日报研究生院备案;选题工作全部结束后,应于一周内收齐和整理好所有选题报告材料,逐一仔细核对各方面资料,确认无误后,交研究生院集中审核和存档。2020级博士生和理工类硕士生选题工作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全部完成,2020级文科类硕士生(包括管理、法商、马院、外语、艺术和体育部等单位)于2022年3月31日前完成。
四、注意问题
1、如因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非全日制或隔离地区研究生不能及时返校,2020级博、硕士开题评议会可采用线上与线下结合方式进行,在线开展组织实施要求与2019级开题工作相同,保证工作流程线上、线下相一致,保证质量,具体安排提前报研究生院备案。
2、选题报告的写作是学位论文质量评价的重要方面,要求逻辑思维清晰、文字简明扼要、文献资料真实充分、格式规范、论述严谨。
3、选题答辩评议会组织上,博士生开选题选辩评议小组成员5-7人,由导师组成员和相关学科专家组成,学位分委员会派人参加;硕士生选题答辩评议小组成员3-5人,其中专业学位研究生选题应有1-2名校外专家参加。研究生导师不能列入选题答辩评议小组。另安排一名选题工作秘书做好记录。
3、选题答辩评议小组应对报告人的选题进行严格评议,给予明确结论并提出具体的评价和修改意见。选题报告不通过者,研究生应根据具体评议意见认真修改和完善,博士生于至少3个月后(硕士生至少2个月后)再重新按照流程进行选题工作。
5、选题报告通过后,博士生用于开展科学研究和撰写论文的时间不少于1.5年,硕士生不少于1年。在此过程中,如研究方向或论文选题发生较大变动,必须重新进行选题,工作流程相同。
6、未提出申请、或未达到培养环节要求、或选题准备不充分的研究生应暂缓选题,直至达到各项要求后再作安排。各学院应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开展选题工作,对不满足选题要求学生要督促其尽快完成,在学生完成后及时予以单独安排。
7、需申请提前毕业的研究生选题工作应按照学校关于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的有关规定执行。
8、各单位选题工作结束后,应规范整理好学生选题报告表和选题记录等全部选题材料,并仔细检查导师和评议组意见及签字、学院签章和日期落款等信息是否准确完整,以及逐一核对学生网上题目信息与选题报告表上是否完全一致,全部确认无误后集中送交研究生院统一审核。
研究生院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