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拟录取博士研究生: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要求,拟录取博士研究生须将人事档案转入学校或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事档案转入事宜
将人事档案转入学校的考生,由考生本人根据“调档函”上的地址办理档案邮寄工作,本学期学校将于7月中旬放假,最好在此之前将档案寄到学校。
二、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无法将人事档案转入学校的,必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具体要求如下:
1、签订协议书程序
(1)下载《武汉工程大学博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附件)(一式三份)。
(2)填写协议书,考生签字,定向培养单位签字盖章。
(3)邮寄或送达协议书。于2019年7月12日前将协议书寄(交)研究生院(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逾期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学校审核反馈。学校审核考生签订的协议书后,签字盖章后返回两份给考生(一份自己留存,一份交给单位)。
2、注意事项
签订协议的单位必须是报名时填报的人事档案所在工作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学校将根据报名信息与原单位进行核实,对弄虚作假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三、其它
1、在签订协议书和转入人事档案之间,考生必须按时完成其中一项。没有按时完成的,不予办理入学手续,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请考生密切关注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wit.edu.cn)查看新生入学须知和其他注意事项。
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院
2019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