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20年拟录取博士研究生办理拟录取手续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7-16 点击量:

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相关工作要求,我校2020年拟录取博士研究生须按时完成调档或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手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非定向生按以下要求办理调档

1.考生按照调档函相关要求及时办理调档工作。

2.考生的档案材料2020年7月前寄达研究生院。请选择邮政EMS寄送档案,并在邮件袋面备注栏注明“武汉工程大学2020博士档案+考生姓名”。

二、定向生按以下要求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

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或无法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考生,须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程序如下:

1.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武汉工程大学博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一式三份)。

2.填写协议书,考生签字,定向单位签字盖章。

3.邮寄或送达协议书。2020年722日前将协议书寄(交)研究生院(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学校审核反馈。学校将审核考生签订的协议书,签字盖章,研究生新生入学返回其中两份(一份考生留存,一份定向单位留存)。

三、党组织关系转接、户口迁移

1.党组织关系转接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需办理党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具体如下:

1)湖北地区新生党员由学校或者市(县)委组织部门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转出,抬头写“中共武汉工程大学委员会”,去处写“中共武汉工程大学**学院委员会”(“**”填新生录取学院,下同)。

2)外省新生党员由学校或者市(县)委组织部门开具介绍信,抬头写“中共湖北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去处写“中共武汉工程大学**学院委员会”。

2.户口迁移

考生按照自愿原则确定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迁往地址:武汉工程大学或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一路206号。户口迁移材料入学报到时上交学校保卫处。

四、其

1.录取通知书预计7月下旬发放,具体事宜见学校研究生院网站的后续通知。

2.考生未按照要求完成相关手续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请考生密切关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wit.edu.cn)查看录取通知书发放、新生入学事宜以及其他注意事项等信息。

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7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