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计划
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教材建设管理办法

作者: 时间:2018-03-12 点击量:

 

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教材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条  研究生教材建设是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重要环节,是研究生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研究生教学改革措施之一。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形成一批反映学校水平和特色的研究生教材,现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研究生教材建设工作必须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要紧密结合学校教学改革的实际,以提高教材质量为核心,优化选题,遴选编者,保证重点,择优选用。

 

第三条资助原则

 

1.研究生教材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尊重事实、尊重事物发展客观规律。

 

2.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符合学校研究生培养目标,适合研究生教学方式的多样性要求。

 

3.研究生教材申报以一级学科为基础,是为该学科培养方案所确定的通用性强、能够跨二级学科开设的课程教材。教材应体现学科前沿和最新研究成果,反映本学科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新体系,在国内同类教材中较为先进。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学位公共课、学位基础课课程教材。

 

4.申报教材主编必须由具有副高级职称及以上的教师承担,需有3年及以上该门课程的教学经历。

 

第五条  申报与立项

 

1.研究生教材建设采取立项建设的方式。研究生教材立项建设周期为2年,每2年申报、立项一次。

 

2.申请者填写《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教材建设项目申请书》,提交所在学院(部)初审。每名申请者同年只能申报1部出版教材,参加编写人员同年参编教材不能超过2部。

 

3.学院(部)根据本单位教材建设需要对申请书进行初审,形成审查意见,连同各教师的申请书一并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全校教材建设申请项目进行评审,确定立项资助教材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第六条  经费管理

 

1.学校对立项建设的研究生教材给予10000元至20000元的资助。研究生教材建设经费采取分批拨款的方式,立项后投入50%,教材正式出版并通过学校验收后,拨付剩余50%

 

2.研究生教材建设经费支出范围:图书资料查询费、参加与教材建设相关的学术交流会议及差旅费、教材出版费、印刷费。

 

第七条  编写及出版要求

 

1.研究生教材编写要求反映现代教育思想观念、人才培养模式和课程结构改革成果,反映本学科国内外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的新知识、新成果、新成就、新技术;在体系上要有所创新,内容上要有所更新,方法和手段上要有所革新。

 

2.研究生教材内容要以最新人才培养方案、课程大纲为依据,有效保证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

 

3.研究生教材编写体例要求规范科学。绪论、正文、思考题、索引、参考文献齐全。文字规范,文图配合恰当,图表清晰准确,标点、符号、公式、数据、计量单位符合国家标准。

 

4.获资助出版的研究生教材,必须在封面醒目标明“研究生教材”,在扉页或前言中明确标明“本书获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教材建设项目资助”。

 

5.申请者应确保研究生教材建设质量。对不能完成项目的申请者,应退回所获资助经费,同时5年内不得再申报研究生院资助的相关项目。

 

第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校研201113号)同时废止。

 

第九条本办法由学校授权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武汉工程大学办公室                      20181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