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6-09-03 点击量:


各学院:

为做好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现将我校2027年推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推免生遴选推荐委员会,统筹领导学校推免工作,具体负责全校推免政策的制定、组织领导、监督指导、结果审核等工作。

推免生遴选推荐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

2.学校成立推免生遴选推荐工作监督组,负责对推免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受理举报、投诉等。

3.各学院成立学院推免生遴选推荐委员会学院推免生遴选推荐工作督查组

4.校团委成立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招募选拔工作小组

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招募选拔监督工作由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监督组负责。

二、推荐对象

推免生的选拔对象应是本校纳入国家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2027年应届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留学生。

三、推荐条件

2027年应届毕业生推免生计划共分为两类:普通推免生、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计划。

各类推荐条件按《武汉工程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武工大研发〔2025〕30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四、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 9月4日前,学院、校团委及时将推免工作政策和具体要求向在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宣传、组织动员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积极申报。

2. 9月4日前,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推荐委员会和推免生遴选推荐工作督查组,制定推免工作实施细则,遴选相关专家组建专家审核小组等;校团委成立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招募选拔工作小组,制定招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等。

3. 9月5日前,学院、校团委工作实施细则报学校推免生遴选推荐委员会审核备案,通过本单位网站、公示栏等予以公布。

4. 9月7日-9月9日,学生填写对应申请表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其中,普通推免生填写《武汉工程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附表1)及《武汉工程大学推免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表3),并提交给申请人所在学院;凡申请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计划的,填写《武汉工程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计划专用表)(附表2)及《武汉工程大学推免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表3),先交申请人所在学院审核后,再提交给校团委。相关附件材料,随个人申请表一并提交。

5. 9月10日-9月14日,学院、校团委进行审核和考核。学院推免生遴选推荐委员会、校团委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招募选拔工作小组审核学生申请材料,并对申请人员进行考核。将结果进行公示(不少于3天)。

6. 9月14日,学院、校团委将公示确定的推免生初选名单报学校推免生遴选推荐委员会办公室,同时上报相关表格及支撑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 学校推免生遴选推荐委员会审核确定推免生名单,并将遴选结果在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

8. 9月20日前,学校将公示无异议的推免生名单上传“推免服务系统”。

五、其它说明

1.学生综合成绩由学业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奖励分(最高10分)组成

1)学业成绩为第1至6学期(5年制按第1至8学期)必修课按学分加权的平均成绩(计算方法按武工大研发〔2025〕30号文件规定执行)。原则上使用学生相关课程的首次成绩,作为推荐遴选的学业成绩。

2)奖励分。该项合计得分不超过10分,按武工大研发〔2025〕30号文件附件“武汉工程大学推荐选拔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分值奖励办法”执行。

学院、校团委必须对学生提供的获奖证书及排名进行详细核查,突出学生实际贡献,严格防范挂名、搭便车现象,杜绝弄虚作假现象发生。

2.申请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需完整填写附表1续表部分的内容,且须经本校3名以上本学科教授联名推荐,且相关证明材料应在学院内公示。

3.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且不少于5人(可视情邀请本研究领域校外权威专家、相关期刊单位或赛事主办单位负责人等),对学生提交的高水平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的真实性、原创性进行审核鉴定(申报条件按武工大研发〔2025〕30号文件规定执行),并组织学生在学校一定范围内公开答辩。审核鉴定及答辩结果要及时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成果,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成绩计算体系。

通过审核鉴定及答辩的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名单及附件材料,须在本学院网站上予以公示。

4.学院根据院内推免生计划分配方案,对学生按总成绩进行排序。

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推免服务系统”进行,获得推免资格的推免生可按接收阶段的规定时间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自行决定填报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的志愿。

六、工作要求

1.严格执行推免工作各项政策规定,严格按名额推荐,严格推荐标准和条件,严格执行推免工作程序。要突出考查学生思想道德及学业的一贯表现,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得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

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招募选拔标准、条件、程序、要求,志愿者派遣、管理等,要严格执行共青团中央相关规定。

各学院要严格审核认定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对于公众质疑较多的赛事、刊物,要从严把握。

3.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加强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落实“一岗多控、多岗监督”机制,做到公开透明,严防不正之风、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一经发现,学校将追究相关单位及个人的责任。

4.建立健全回避制度,学校领导干部和推免工作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报名参加学校推免,应主动向研究生院报备并全程回避;如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学校推免,应主动向研究生院报备。如发现未按规定回避或报备的,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5.坚持学生自主报考原则,不得将报考本校作为遴选推免生的限制条件,也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限制推免生自主报考。

6.坚持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学院要设立专门的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受理部门和通讯地址,确保学生咨询和申诉渠道畅通。

 

学校推免生遴选推荐委员会办公室,教育教学综合楼416室,联系电话:027-87940025;邮箱:yzb@wit.edu.cn。

 

 

学校推免生遴选推荐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