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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届研究生毕业及授予学位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3-06 点击量:

关于2019届研究生毕业及授予学位相关工作安排的

通 知

所有拟于2019年毕业并申请授予博、硕士学位的毕业研究生须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资格审查,为了做好2019年度博、硕士研究生毕业及授予学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前的准备工作

(一)申请者应在规定时间进行电子摄像,未进行电子摄像的学生,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不能进行电子注册;

(二)参加答辩的博、硕士学位论文(MBA专业学位毕业生按60%)须经导师同意后进行匿名评审,且论文评审必须合格;

论文送审要求:博硕士研究生请分别于2019年3月25日(或2019年9月25日)(博士)和2019年3月30日(或2019年9月30日)(硕士)前将成稿学位论文装订两本送本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装订要求见“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程序”中相关规定,各学院将送审论文按学科整理汇总后送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办公室参加匿名评审。

(三)申请者应在进行论文答辩前两周上研究生院主页下载并填写“答辩申请表”和“资格审查模板”,“答辩申请表”须经导师、学院签字盖章后方可办理答辩手续;申请者将填写好的“资格审查模板”(以申请者姓名命名)发至本学院公布的邮箱,学院核准申请者的答辩资格(根据学生已递交的资格审查材料)并将审核通过的“资格审查表”(分组文件夹并用秘书姓名命名)集中发至研究生院(793251176@qq.com或在线传送);

(四)学位论文的印刷要求(学位论文排版、装订等要求)参见研究生院主页《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印制规范》,作好答辩前的准备工作。

二、论文答辩和毕业要求

(一)学术学位研究生申请者在读期间应在本专业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或在本专业重要国际学术会议上发表论文1篇且被EI收录(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或者获得1项授权发明专利(研究生为第一发明人或导师为第一发明人、研究生为第二发明人);

(二)申请者应修完全部培养计划要求的课程,总学分要求:

1.博士研究生:博士生课程总学分≥15学分:学位课≥10学分;

2.硕士研究生:

1)学术学位:理工科课程总学分≥28学分,其中学位课学分≥18学分,非理工科课程总学分≥30学分,其中学位课学分≥20学分;

2)专业学位:硕士生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按照全国各类别(或领域)公布的学位标准或教育指导委员会文件执行。

(三)申请者须在2019年5月30日(或2019年11月30日)之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

三、授予博、硕士学位工作安排

(一)申请者须在答辩完成三天内将所有答辩材料送本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请者材料进行评议,各学院汇总评议结果后于6月5日(12月5日)前将答辩材料及申请学位材料送交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办公室;

(二)学院将本单位所有已通过答辩的学位论文光盘(每人一张)集中并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汇总”于5月25日—6月5日(或11月25日-12月2日)送研究生院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

(三)学校拟于6月15日(12月15日)左右召开校研究生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评议本年度申请授予博、硕士学位人员申请材料,评定通过后,由校行政行文公布授予博、硕士人员名单。

四、申请者须上交的材料

(一)学位论文2本,其中 校档案馆1本(含电子版),国家数据库中心1本;

(二)学位论文中英文摘要(2500字)2份。其中1份交研究生院汇编《论文摘要集》存档,1份交校档案馆存档;

(三)学位论文上传证明。学位论文报盘须在网上进行,通过图书馆咨询部审查上传,报盘内容包括:基本信息、学历信息、论文信息、发表论文及获奖信息;

(四)上报学位论文刻录光盘1张(交学院),光盘中应刻有完整学位论文WORD版、完整学位论文TXT版、大摘要WORD版(2500字)等三个文件,其中学位论文命名为“作者姓名_学号_论文名称"或者"作者姓名-学号-论文名称",例如"张三_0305133_信息系统.doc"或者"张三-0305133-信息系统.doc,大摘要命名为“作者姓名和学号”;

(五)毕业生鉴定表。《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中“学校组织意见”一栏请各学院“学生管理部门”填写并加盖公章。

请各位博、硕士毕业生遵守时间安排,按时交齐有关材料,超过时间或材料不齐者不参加本年度学位评定。

                                                                                研究生院

2019.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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