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20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办理拟录取相关手续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6-29 点击量:

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相关工作要求,我校2020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须按时完成调档或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手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非定向生按以下要求办理调档

1.武汉工程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不需要调档。

2.考生按照调档函相关要求及时办理调档工作。

3.考生的档案材料7月中旬前寄达招生学院。请选择邮政EMS寄送档案,并在邮件袋面备注栏注明“武汉工程大学2020硕士档案+考生姓名”。

二、定向生按以下要求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

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或无法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考生,须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具体要求如下:

1.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程序

1)下载《武汉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附件)(一式三份)。

2)填写协议书,考生签字,定向单位签字盖章。

3)邮寄或送达协议书。2020年75日前将协议书寄(交)各招生学院(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学院和学校审核反馈。学院和学校将审核考生签订的协议书,签字盖章后,随录取通知书于7月份一起返回其中两份(一份考生留存,一份定向单位留存)。

2.注意事项

1)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非全日制考生报考类别原则上为在职定向。在职定向生必须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

2)无法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全日制非定向普通考生,需在7月5日之前向招生学院提出变更为全日制定向就业的书面申请,并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逾期不再受理。

三、党(团)组织关系转接、户口迁移

1.党组织关系转接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需办理党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具体如下:

1)湖北地区新生党员由学校或者市(县)委组织部门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转出,抬头写“中共武汉工程大学委员会”,去处写“中共武汉工程大学**学院委员会”(注“**”填新生录取学院,下同)。

2)外省新生党员由学校或者市(县)委组织部门开具介绍信,抬头写“中共湖北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去处写“中共武汉工程大学**学院委员会”。

2. 团组织关系转接

共青团员需办理团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具体如下:

1)在“智慧团建”系统中有团员个人信息的考生:通过网上智慧团建(https://zhtj.youth.cn/zhtj/)办理转接手续,转入组织:湖北省武汉工程大学XX学院团委2020(研究生临时团支部/新入学研究生团支部/研究生团支部),括号内的文字可能不完全一致,在系统内搜索具体名称。

2)在“智慧团建”系统中无团员个人信息的考生:到团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办理团组织关系转接介绍信,待开学报到后凭该介绍信在所在招生学院团委办理团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3.户口迁移

考生按照自愿原则确定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迁往地址:武汉工程大学或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一路206号。户口迁移材料入学报到时上交学校保卫处。

、其它

1.录取通知书预计7月中旬发放,具体事宜见学校研究生院网站的后续通知。

2.考生未按照相关要求完成相关手续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请考生密切关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wit.edu.cn)查看录取通知书发放、新生入学事宜以及其他注意事项

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