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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处机构设置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时间:2008年04月28日

一、机构设置

1、研究生招生与就业工作办公室

2、学籍与学位管理办公室

3、培养办公室

4、学科建设办公室

二、机构职能

   1、研究生处职能

研究生处是在校长和主管副校长的领导下,具有相对独立职能的负责研究生教育、硕、博士点申报和建设及学校学科建设方面工作的行政管理机构。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研究生教育工作:执行国家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政策,制订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与管理方面的有关规章制度;制订研究生招生办法并组织实施;编制研究生招生计划和专业目录;研究生报名、资格审查;研究生入学考试命题、考试及复试;研究生录取、注册工作;审订研究生培养计划;研究生教学过程管理及质量监控;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和发放;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答辩和学授予组织管理工作;研究生就业工作;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有关工作

(2)研究生管理:研究生学籍管理;制订(修订)研究生管理规定;研究生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研究生团委、研究生会及研究生社团工作的管理及指导;研究生婚育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研究生的生活管理工作;研究生违纪处理;联合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工作;研究生教育数据统计及上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维护。

(3)硕士点建设工作:加强已批准的硕士点建设,积极培养、申报新增硕士点;监督检查各硕士点所属单位制订的硕士点建设规划及实施情况;开展已批硕士点的自评工作,并协助硕士点所属单位做好各级学位办安排的评估工作;遴选、考核研究生指导教师;

(4)学科建设:组织实施全校学科建设工作;协助各学院做好学科方向的凝练、学科队伍的汇聚、学科基地的创建和学术氛围营造方面的工作;校级重点学科、重点扶持学科建设的规划、遴选、检查和评估等日常工作;国家级、省级重点学科的申报;立项建设博士点的建设工作;学科建设经费的管理、使用情况的检查工作;做好校学科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的资料准备及其他服务工作;了解各学科的发展动态,为院(部)学科建设提供服务和指导

(5)博士点申报工作:博士点申报工作的对外联系工作和与校内各部门、单位的协调工作;申博材料的收集、整理、审查、上报;会同各有关单位分析、确定博士点的申报方向、学术团队的组建、科研成果使用等方面工作;协助人事处做好为申博服务的人才引进、教师培养等工作。

6)完成上级部门及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学籍与学位管理办公室职能:研究生学籍管理;全日制、专业学位、同等学力学位授予管理工作;硕士学位论文的评审及评优工作;联合培养博、硕士研究生工作;全日制、专业学位、同等学力研究生教学管理;研究生班导师队伍建设;各类评优、奖学金发放;研究生婚育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研究生的生活管理工作;研究生违纪处理;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3、研究生招生与就业工作办公室职能:制订研究生招生办法;编制研究生招生计划和专业目录;研究生招生宣传、报名、资格审查、命题、考务、复试、录取等工作;发放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处理招生工作信访、做好咨询服务工作,处理招生遗留问题;编制研究生名册;协助做好新生入学准备工作;研究生招生资料保存和归档工作。毕业研究生就业指导和相关手续办理;研究生课外活动管理工作(含宿舍管理、文体活动等);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4、研究生培养办公室职能:研究生教学安排;制订研究生教学管理文件;研究生教学过程管理及质量监控与评估;研究生教材建设、课程建设;研究生档案管理;研究生日常管理;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研究生教学工作量审核;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维护;研究生教育数据统计及上报;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5、学科建设办公室职能:组织实施全校学科建设工作;协助各学院做好学科方向的凝练、学科队伍的汇聚、学科基地的创建和学术氛围营造方面的工作;校级重点学科、重点扶持学科建设的规划、遴选、检查和评估等日常工作;国家级、省级重点学科的申报;立项建设博士点的建设工作;学科建设经费的管理、使用情况的检查工作;做好校学科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的资料准备及其他服务工作;了解各学科的发展动态,为院(部)学科建设提供服务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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